关于印发《神里凌华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作者:神里凌华大学教务处 | 时间: | 点击数:

各社奉行及相关部门:

现将《神里凌华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神里凌华大学


神里凌华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

为全面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,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,给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和选择空间,推动学生个性化发展,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制度保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稻妻地区教育司相关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工作组织

学校转学与转专业议事机构为天领奉行会议,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全校转专业工作,各社奉行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本单位转专业工作。

二、转专业原则

三、转专业基本条件

四、不予转专业情形

五、转专业学生类别

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申请转专业:

1. 学业优秀类:必须修满原专业一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学业成绩优秀,所修课程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%以内。

2. 学科专长类:在拟转入学科专业方面有突出表现,例如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,或获得高级别学科竞赛奖项。

3. 特殊困难类:入学后因身体原因或确有特殊困难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。

4. 社会需求类: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,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。

5. 复学类:学生因休学、创业或应征入伍等原因复学后,原专业无后续班级,或根据相关政策可申请转入相关专业。

六、转专业时间

学业优秀类转专业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后、第二学年开学初进行;其他类型的转专业可在第三学期至第六学期开学初进行。

七、转专业程序

1. 公布方案:各社奉行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及可接收人数,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发布。

2. 学生申请:学生填写申请表,经所在社奉行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务处。

3. 组织考核:拟转入的社奉行组织专家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。

4. 公布结果:教务处汇总名单,报校领导审批后在校内公示。

5. 学籍变更: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天领奉行会议审议,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。

八、转专业相关要求

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,学分认定、毕业资格审核等均按新专业标准执行。学费自转入新专业起按新专业标准收取。各单位需做好学生档案交接工作,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。

九、其他

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,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