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神里凌华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社奉行及相关部门:
现将《神里凌华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神里凌华大学
神里凌华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
为全面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,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,给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和选择空间,推动学生个性化发展,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制度保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稻妻地区教育司相关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工作组织
学校转学与转专业议事机构为天领奉行会议,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全校转专业工作,各社奉行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本单位转专业工作。
二、转专业原则
- 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和集体决议原则;
- 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、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;
- 因材施教、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;
- 确保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原则;
- 优先满足休学创业和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;
-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原则。
三、转专业基本条件
- 非定向培养全日制本科生。
- 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。
- 身心健康,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。
四、不予转专业情形
- 未报到入学、未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年的;
- 艺术类、体育类、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;
-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;
- 毕业年级学生;
- 休学期间的以及应予退学者;
- 已转过专业者(学校专业调整等除外);
- 未经统一招生考试的特殊类型学生,含专升本。
五、转专业学生类别
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申请转专业:
1. 学业优秀类:必须修满原专业一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学业成绩优秀,所修课程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%以内。
2. 学科专长类:在拟转入学科专业方面有突出表现,例如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,或获得高级别学科竞赛奖项。
3. 特殊困难类:入学后因身体原因或确有特殊困难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。
4. 社会需求类: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,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。
5. 复学类:学生因休学、创业或应征入伍等原因复学后,原专业无后续班级,或根据相关政策可申请转入相关专业。
六、转专业时间
学业优秀类转专业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后、第二学年开学初进行;其他类型的转专业可在第三学期至第六学期开学初进行。
七、转专业程序
1. 公布方案:各社奉行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及可接收人数,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发布。
2. 学生申请:学生填写申请表,经所在社奉行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务处。
3. 组织考核:拟转入的社奉行组织专家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。
4. 公布结果:教务处汇总名单,报校领导审批后在校内公示。
5. 学籍变更: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天领奉行会议审议,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。
八、转专业相关要求
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,学分认定、毕业资格审核等均按新专业标准执行。学费自转入新专业起按新专业标准收取。各单位需做好学生档案交接工作,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。
九、其他
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,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